被打了如何报案(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38:13
朋友的弟弟在放学途中被人打了,是一群社会痞子,背部受伤,断了一颗牙齿。现在知道打人者的姓名和籍贯,但不知道住所,请问:
1、可以报案么?公安局是否能立案?
2、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应该怎么办?
3、是否可以通过公安局的户籍系统对凶手进行指认?
4、背部瘀青,一颗门牙折断无法再生,请问属于什么伤情等级?
5、应该对凶手提起什么样的责任追究?

问题有点多,请专业人士进行回答,谢谢

1、可以报案么?公安局是否能立案?
  可以报案,在报案的同时,要求公安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得上轻伤公安应以刑事立案,如果是轻微伤,公安也可以违反行政治安事件进行行政处罚或拘留等。
  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
  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已经构成轻微伤。其它的伤情你没有细讲,所以不好判断倒底是刑事案件的故意伤害,还是违反行政治安的行为。
  2、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你可以要求公安的同级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即检察院会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应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公安立案。如果公安还不立案,检察院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不立案公安的上一级公安局,由上一级公安要求下级公安立案侦查。如果是轻伤的话,很有可能是3年以下,如果认罪态度好的话,适用缓刑也很正常。或者拘役、管制。当然,你的财产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如果只是违法治安处罚法的打架斗殴,公安如果不进行处罚,或你对处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公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合法性审查。
  或者,你也可以不经公安处理,搜取到相应的证据以后,直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提起自诉案件。前提是,有可能构得上刑事案件。
  再或者,如果构不成刑事案件,你也可以到打人者处所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是否可以通过公安局的户籍系统对凶手进行指认?
  具体来讲,你这不叫指认,应属于辨认,如果辨认对象是人的话,应同时辨认7个人,如果是辨认对象是照片、物体的话,应同时辨认10张以上。
  4、背部瘀青,一颗门牙折断无法再生,请问属于什么伤情等级?
  如果仅是这些伤情的话,应该属于轻微伤。
  5、应该对凶手提起什么样的责任追究?
  追究什么责任,上边讲的已经很清楚了,不再啰嗦。

1.可以.是否立安要看伤势判定如何.和警察的工作态度!
2.不立安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