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骑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撞伤了我想起诉对方,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8:05
我让骑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撞伤了,造成颅骨骨折,我花了17000多,交警判对方负全责,到现在对方一毛钱都没给,我想起诉对方,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长话短说:
  1.不要太过指望交警。
  2.立即上法院起诉对方。需要的材料有:
  A: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B:你受伤治疗医院正规单据和医生诊断证明,还有病历。
  C:民事诉状(可以请人写),也可以自己写,格式大概如下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XXX,男,1971年11月10日出生,38岁,住德庆县XX镇XXX村,工作单位:xxxxxx,电话:1591754xxxx。

  被告:德城镇好邻居商场二楼数码专柜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1.按商品三包规定无偿给原告换回适合19寸液晶显示器的天敏牌电视盒。

  2.赔偿原告因被告不法经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60元。

  3.允许原告继续追加因被告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4.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事实理由:

  2008年10月11日,本人在德城镇好邻居商场二楼数码专柜以170元购买了一台天敏牌电视盒,在购买过程中,我已经如实告知被告是要适合19寸液晶显示器的电视盒,应该说被告在整个过程服务态度都是好的,但是由于营业员的对数码知识的欠缺,还有本人的粗心,结果回家发现这款电视盒只适用于CRT显示器,而不适合19寸液晶显示器,无法使用。

  于是第二天(10月12日),我就拿着这款电视盒回到商场,要求退换,一位叫“梅”的营业员也表示同意,并说钱就不能退,只能换机,而且说可能要十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但自始至终没有说到要加钱。(加钱我肯定不同意,1。因为一个正常人都知道,在没有确定上限的情况下,答应加钱是不可能的;2。早在今年7月份,我就在肇庆远望电脑城问过价,天敏牌19寸液晶电视盒价钱只要145元,由于当时我的电视机还没有坏,所以没买。现在我的电视机坏了,考虑到另找时间去肇庆,也要花一样的钱,所以愿意以170元的价钱买了被告的电视盒)

  时隔两周,我打过一次电话,询问电视盒的问题,对方说还没有货到。

  2008年11月1日晚上,对方打电话来说,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