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摄影师的摄影作品画成插画 并由于商业用途 算不算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0:12:17
比如照片上的人物肢体动作、服饰、颜色。或者场景等~~~面部不画照片上的人物。表现形式也不是写实类的。画成的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算不算侵权?不是问肖像权哦。
如果这样,那很多言情小说的封面,都用明星照进行绘画,那这样的行为算侵犯肖像权?还是侵犯摄影家的作品权?还是2者都算?

用摄影师的摄影作品为构思脚本画成插画,并由于商业用途,算不算侵权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可分为不侵权和涉嫌侵权之分。
  一是不构成侵权:“画就是画,摄影就是摄影,二者在技术手段材质材料上完全是不一样的,画画借鉴照片作为素材被画家利用,只是一种借鉴定为,最多只是不当,构成不了侵权”。摄影艺术与绘画艺术虽然姊妹艺术,但两者的表现手法与创作方式完全不同。《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十二种情况,第(十)款: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二是涉嫌侵权:虽然《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十二种情况,第(十)款: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但是,如果其摄影作品不是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用临摹、摄制或复制方式获取,再创作成绘画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则涉嫌侵权了。 同时,《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十一种侵权行为,其中有(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和(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在司法务实中,如果只是借鉴了其构图思想,而进行不同艺术门类的再他作(非同类作品)不应认定为侵权行;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并获取了可观利益,则要认定为涉嫌侵权,至少从公平责任,因果关系上也可以判定借用人(获得利益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模仿不算侵权,但是不能过分相似。相关的细节,比如服装式样,如果基本相同就算侵权;当然,一些大众化的东西不能算侵权。

1、2、3楼根本就不懂法,言之无物,瞎白话。4楼的貌似是懂的,但是他没给你细说。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认为肯定是侵权,具体理由如下

一、《著作权法》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的十二种情况,第(十)款: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也就是说除非你看中的摄影作品是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否则,你临摹、绘画就是侵权了,何况还要商业用途。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十一种侵权行为,其中有(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和(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你这种行为定性为这两条是说的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