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桐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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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是清代中叶最大的散文流派。代表作家有方苞、刘大櫆、姚鼐,他们都是安徽桐城人,故称“桐城派”。

“桐城派”散文理论的建立,是从方苞开始的。

“桐城派”在清代文坛上影响极大。时间从康熙时一直绵延到清末;地域超越桐城,遍及国内。桐城派的“载道”思想和“义法”理论,适应了清朝统治者提倡程朱理学的需要,故得以常盛不衰。他们在矫正明末清初“辞繁而芜,句佻且稚"的文风,促进散文的发展方面也起了一定作用。桐城派

清代散文流派。创始人方苞,继承发展者虽众,但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刘大櫆和姚鼐。因为方、刘、姚都是安徽桐城人,程晋芳、周永年便戏谓姚鼐说:“昔有方侍郎,今有刘先生,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姚鼐《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从此学者转相传述,号桐城派,时在乾隆末年。

桐城派的文论,以“义法”为中心,逐步丰富发展,成为一个体系。“义法”一词,始见于《史记·十二诸侯表序》。表序说“(孔子)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方苞取之以论文。他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书货殖传后》)所谓言有物,指文章的内容;言有序,指文章的形式。他的义经法纬之说,是要求内容和形式相统一。又说:“法之变,盖其义有不得不然者”(《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又认为形式决定于内容。从“义法”说出发,他主张古文当以“雅洁”为尚,反对俚俗和繁芜。

刘大櫆着重发展了方苞关于“法”的理论,进一步探求散文的艺术性,并提出了“因声求气”说。他说:“作文本以明义理,适世用。而明义理,适世用,必有待于文人之能事。”所谓“能事”,主要是指文章的“神气”、“音节”问题。他说:“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论文偶记》)

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一方面针对当时“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的弊病,强调“义理、考证、文章”三者合一,“以能兼者为贵”(《惜抱轩文集·述庵文钞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