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律师帮忙解答下家庭婚姻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1:09:33
有个朋友 两个人没结婚就在一起 也就是说没结婚证 现在生了3个小孩 前段时间两个人闹别扭 非常严重 现在小孩在云南老家 男的在江苏 女的在河南 因为两个人以前都到传销里在过 开始的时候是男的先进去 后女的叫他回来 他不回来 家里小孩被车撞了也不回来 后来女的 包括小孩都进去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 男的出来了 但女的又不想出来了 一直呆了半年左右 到今年年初 两个人都出来了 男的不想叫女的去了 当时还有两个小孩还在里面 都是6岁以下的 让别人带的 后来男的去把小孩接出来了 两个人就做小本生意 开了个店 不知道为什么 突然有一天 男的不愿意做 两个人闹矛盾 然后不辞而别 出去后叫计生站的人来抓女方 (估计是为了叫女的做结扎 不让女方离开他)男的对小孩不闻不问 放话回来说要不就叫家里人把3个小孩送他 要不就一个也不要送 (估计是为了官司中说小孩是自己养的) 后来事情发展到了 男的说出要砍女方 见到就砍 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现在我想问的问题就是:
1小孩要不要送过去 送过去给他和不送过去 现在小孩谁带 会关系到官司吧 2如果现在回来立案,计生站的有权干涉吧
3如果立案了 男的不会来 官司怎么打
4现在应该要注意些什么
5应该收集些什么证据
现在想要的结果不是说谁来抚养的问题 女方现在想的是可以吧两个人的关系明确的了结了 对于男方的威胁女方感到害怕 所以越快解决越好 小孩由谁抚养几个是以后的事

另:不知道两人一起生活是什么时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可以算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请求离婚;如果是之后在一起的,只能算是同居,不能到法院起诉只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只能以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为由起诉。

补充回答:
1、两人没有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无所谓“离婚“,只是同居。解除同居关系,两人分手后各自走开就是。
2、如果你仅是想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除非以确定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为由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3、如果对男方的威胁害怕:只能自己做好保护工作、及时报警,或者是满足他的要求。

1、“小孩要不要送过去 ”:这是她自己决定的事。
2、“送过去给他和不送过去 现在小孩谁带 会关系到官司吧”:
(1)主要关系到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已经2周以上,经常和哪一方共同生活一般会判归哪一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些。其他无所谓。
(2)但三个孩子,肯定两人各自抚养一或两个,送与不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3、“如果现在回来立案,计生站的有权干涉吧”:不管法院立案不立案 ,计生站的人都有权干涉、找到他或她就会罚款。

4、“如果立案了 男的不会来 官司怎么打”: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的,因为不涉及离婚问题,只是确定孩子抚养权的财产分割。

5、“现在应该要注意些什么 ”:
(1)注意收集两人财产的证据。
(2)注意不要让他找到打人的机会。

6、“应该收集些什么证据 ”:
(1)同居期间女方的财产都有什么、有多少的证据,属于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什么、有多少的证据。
(2)收集他经济状况比女方好的证据:争取让他多抚养一个孩子或是多拿抚养费。

7、女方如果起诉:
(1)应到男方户籍地,如果男方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到他常住地法院起诉。
(2)起诉时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请求确定子女抚养权、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为由。
(3)起诉的同时应注意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判决后能顺利执行判决、分到应得财产或拿到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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