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拒绝支付存款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0:17:28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的一个朋友从农行营业所调往人民公社即现在的乡政府工作,一九八三年营业所的一位干部为完成任务向我这位朋友揽储六仟伍百元活期存款,给的存折盖有信用社的公章,经办人由揽储的农行干部签了字,在当时信用社是农行的基层机构。前几天我的朋友向信用社支取这笔存款,信用社不给支付,主要理由是,第一经办人是农行的人;跟信社无关;第二你曾是农行干部懂金融业务,活期储蓄存这么久可能吗,为什么长时间既不支取也不挂失?第三信用社里没有我朋友存款的底帐。信用社这三点不支付存款的理由站得住脚吗,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信用社,我朋友会胜诉吗?

原先农行和信用社的确是一家,但是后期分开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活期存款多久也不会凭空销账,我们这里也有这种老存款无人认领一直挂账。据我推断无非以下几种可能:
1、有可能是当时揽储的人捣了鬼,开始就没入账。
2、农行信用社分家时,揽储人趁乱已将该存款转移。
3、存款人自己早已挂失该存款,并且补发存单后支取结清了。时间长了自己忘记了,后来找到存单,认为还在里面。

站不住脚,信用社必须找到原始帐页,核对后支付,原信用社属于农行管的时候也是信用社的帐,无论是否信用社的职工办理具有同样法律效应,活期储蓄也没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