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车祸死亡,平安保险拒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01:46
2009年4月6日中午,我的孩子(8岁,一年级)去上学,行至距学校200米处公路边,被迎面而来一辆小轿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无证、酒后驾驶)逃逸,后经公安机关抓获。我与肇事司机经协商达成协议,肇事司机赔偿20万元。开学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学校为孩子卖了“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事后我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绝,原因:肇事方赔偿金额已超标,不能赔付。

急切请教老师,保险公司的说法合理吗?我应怎样维权?具体运用哪些法律条款?

保险公司是在找借口应该赔偿和司机赔偿是无关的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人寿保险根据孩子的年龄有给付的金额,北京和广州是未满18岁10万不知道您是哪的人。应该要赔偿的,找他们的总公司。

这个案子里,保险公司没有乱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规定.中国大陆地区除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四地,未成年人死亡获赔限额为5万元.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为10万元.

该小孩家长已经获得20万赔偿,所以保险公司无法赔付.

请谅解,另外也请家长节哀.

意外险赔付分两块:意外医疗与意外身故.

意外医疗适用于报销医疗费,换句话说就是要发票的,不能重复报销.

意外身故赔付投多少就赔多少,我国法律是规定了儿童身故保额,五万与十万不等.但这一条仅针对保险适用.对方赔偿您多少与保险公司无关,只要您从所有的商业保险只得到的赔偿不超过限额即可.

这位名叫“冒牌魔术师”的老师回答的很对,如果肇事司机没有赔付的话,保险公司一定是要赔的,但现状是肇事司机已经将赔付款交到您的手上,所以保险公司不会再进行赔付,我如果没猜错的话,您的保单保额绝对没有超过20万,如果保险公司在此情况下仍然要赔付的话,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社会就会混乱,您不需要再进行维权,因为保险公司此项做法是《保险法》明确规定的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你去看看保险责任、分 校内 和校外 这次意外发生在校外 。

如果保险责任只管在学校内发生意外 ,不管 放学后 出了校门以外的责任 那保险公司理应拒赔

建议你去看看保险责任 是管哪方面的、

如果理应是保险公司违约 请向各地方 保监会投诉,电话请拨打当地114查询 。

人是无价的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因为你卖的是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