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2:47:11
我父亲6月6日在骑摩托车去自家地时,从左侧超车时被一辆同向的农用旋耕耙车后所带旋耕耙打倒,造成重伤。当时正好一拉砖车从后面过来,并与肇事者一同拦下一辆过往的出租车,将父亲抬上车后,自己也上车欲将父亲送往医院,但肇事人见父亲已昏迷,面部血肉模糊,又将父亲从出租车上抱下来,转身开车逃离现场。拉砖人因担心自己被牵连,随即用手机将肇事车辆及车牌号拍了下来,又拨打了120后离开。后父亲被同村上地人发现,才告知家人将父亲送往医院。在去医院途中,遇见赶往现场的交警三大队执法人员去现场勘察。当天,根据周围群众提供的线索,找见了拉砖人,取得了肇事车辆的第一手资料。但由于是周六,交警支队未及时对事件做更进一步的调查,直到6月8日,在我家人的一再要求下,交警支队才同意根据所提供线索去查找肇事车辆及肇事人,直至6月9日凌晨,才将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带回带回交警支队(当时车辆正在修理场修理)。肇事人带回后,交警支队大概询问、确认情况之后,将车辆扣离留,放肇事人回家取钱。直至今日(6月28日)未见肇事人拿来一分钱。家人多次催问交警队,他们一直推拖,并以证据不充足为由,对此事一直不做处理,加之肇事方由时间拖得过长,现反供说自己并未碰撞父亲。现市局车检已出,证明肇事车辆与父亲所骑摩托车有明显擦痕,又有父亲的证词及拉砖人、出租车司机的证词,但交警告支队还未采取任何行动,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肇事者是不是肇事逃逸?交警应该拘留他吗?急急急!谢谢诸位啦!

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交警支队的做法是严重违法交通处理的法律法规的,交警应及时的处理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警应当移交刑事部门处理,他们一味的推拖办事,你们可以向交警的主管部门反应,要求其立马处理,并出具事故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