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肇事逃逸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5:34:12
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出来一个骑自行车的。为了躲避他方向盘猛打。他曾到了我的车兜子上,倒在地上,貌似没有受伤,然后开车离去。请问这属于逃逸么

如果对方报案了的话,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如果对方不是重伤,你就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罪是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及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为逃避事故责任而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其实你当时完全应当下来看一下,确认他没事,你再走掉就没事了。

建议你先把这事放一边。如果对方受伤且报案了,交警找上你了,你就跟他说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两车没有明显碰撞,这也是有可能的,交警一般也不会定你逃逸,但因为你当时驶离现场造成事故证据无法收集,一般会定你全责,到时候承担赔偿责任就是了。

属于.
如果他报案了.就属于发生了交通事故.

如果他要追究法律责任.

你是适于逃逸的.

你应该下车确定他没事.解决事情.才能走.

如果解决不了.应该叫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