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1岁2个月,我想离婚,请问我不要财产,孩子可以由父亲抚养吗,并且不用支付抚养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28:32
财产可不可以抵作抚养费?

1、孩子2周岁以内的,在哺乳期内,其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协商一致,可以由男方抚养。
  2、你不要财产,那是你的权利。
  3、抚养费,就是你要支付的。你放弃财产这是你和你配偶的事情,而不是你和你孩子的事情。为人父母,就得尽人父母的责任。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你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男方同意抚养孩子并且你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是可以的。如果是法院判决,则不能你的想法不能实现。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所以,你必须和对方协商才能让男方抚养孩子。

作为母亲有抚养的义务,你可以和丈夫协议财产归他孩子也归他,不过他实在无法负担的时候你的责任还是卸不掉,这是法定义务

你可以不要财产,这属于你放弃自己的实体权利,法律是认可的。
孩子也可以由其父亲抚养,只要你有充足的理由或者和其父5达成协议,不过因孩子过小,判给你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你不可能不用支付抚养费,除非孩子父亲同意!(或者你有适当理由则可以少交乃至暂时不交抚养费)。抚养费是我国《婚姻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的义务,你作为孩子的母亲,这就是你的义务,义务不可以放弃。如若你不履行则可能被强制执行!

完全可以,条件是对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们二人之间的协议。

不要财产不能免去你扶养子女的义务。但就具体扶养费可与前夫协商解决,如你有实际困难或前夫同意,可以不支付扶养费。但如果你前夫出现特殊情况无法扶养时,你就必须承担扶养义务。

财产可以充抵。问题的关键是在孩子的父亲没有抚养能力,或不能很好地抚养孩子时,不论你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