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给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19:31
我2009年3月16号进了寮步镇.立航鞋厂上班? 可我现在想回老家就业~~!我就向厂方提出辞职,可一想不到的是 ;厂方不理不踩 , 我没办法 所以想请劳动部门能不能给我们这些进厂后, 想辞职的员工们给个正确的答复吗? 在此非常感谢 感谢!!!

你考虑一下看看单位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等),如果有,在单位不理睬你的辞职申请的时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解决

辞职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答复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

正常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一个月后如果厂方不让走人的话,你就可以到劳动局去上诉。会马上给你结工资的。

他们是不是扣着你的工资呢?如果扣着你的工资的话,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的话按照单位规定到期你走人就是了,比如单位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了一个月你走就是了

在合同期没到时.人家不让你离职.好像不违反劳动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