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文山城镇退役士兵(情况反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19:16
我们是2008年文山城镇退役士兵,已按规定参加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考试。但我们对今年的安置工作及安置岗位感到十分的不满和不公。我们觉得,今年我州的安置工作并没有贯彻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基本方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和《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都有明文规定:“城镇退伍义务兵在待分配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但我们从2008年12月退伍至今,半年有余,未得到政府一分钱的补助,不知这些款项去向何处? 二.《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规程(试行)》第十一条:“每年针对退役士兵的考试考核,将在上半年3-4月份举办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就业心智、企业文化、礼仪礼节等内容的专项培训。培训以州、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每次培训期限为20天(连续日计算)。”我们今年只进行了3天的培训,而且还每人收了200元培训费。没培训够规定时限不说还收费,难道又是什么新规定? 三.《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第四条中明确指出“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机构应当于当年的5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安置岗位。”但今年,我们直到6月13日考试后仍不知今年有哪些安置岗位。向相关部门咨询,结果却是上面还没定,他们也不知道。这不禁要让我们问一声:是政府办事效率太拖沓不能按计划规定完成工作,还是为了某些操作不便向我们透露岗位? 四. 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业分配安置退伍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一办法固定下来。为了更科学合理的地分配安置任务,国务院在此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都要按照一定比例安置退役士兵。”看看今年文山县的安置比例,企业单位60%、事业单位40%。那么“机关、团体”这些行政单位的比例呢,零吗?为什么? 五.对比往年安置结果,为什么去年的安置单位全部是行政单位,和今年的直接是天壤之别。同样是当兵回来的,差距竟这么大,公平吗?一年大半行政单位一年大半企业单位,这个落差也太大了点吧!不要用什么“改革”之类的说辞来搪塞我们,改革是前进的动力,既然是改革就应该更好,

兄弟,我也是和你一起退伍的,也没有发给“生活补助费”,而且我们的考试没有大纲,没有教材,没有培训,你们事业单位安置40%,你知道我们是多少吗?3个人,考不进前三名,就进不了事业单位,都要到那些“半死不活”的企业中去,说实话,真羡慕你啊,我们的事业单位能接收10%我都感谢政府感谢党组织了!

兄弟算啦,我和你是同一年退伍的,我家苏州的,我到现在半年多在家也是没一分钱的
而且根本就不分配工作的,就给了我一笔安置费而已,其它什么都不管啦!!

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