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看看,我们公司的这个管理办法有多少是违反劳动法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28:28
业务员提成办法-----(超级廉价奴隶管理条例)
为了鼓励员工多揽货,给企业创造价值, 特制定本办法:
1 基本工资(实习期满)月工资1500元,跟单费每辆车8分钱,配件的按30美元折一辆车算给予跟单费。------提成跟没有差不多
2 保险按照现行业务员上两险 工商和养老。----原来答应我们的是3险
3 自己揽的单子除跟单费以外,给予提成按美元*1%,提成按照人民币。自己的客户包括阿里巴巴和展会上的。----也就是说即便是自己的客户,提成是760分之一
4 一年期达到20美元以上按照美元1%提成人民币,给予再次奖励。----他们一年总共的销售额才有多少呢?废话一句,还不如不说
5 每接一个新客户 一万美元以上(或者是7万人民币以上),张工资200元,一万元以下2000美元以上的涨工资100元。----以前只要是自己开发的客户,一个柜子是500奖金,现在这么苛刻
6 自实习期结束后,6个月没有接一个新客户,降工资200元,12月降400元。
7 2年内完成30万美元销售(自己接的新客户,把其他的3险补齐)。----又是一句废话,和4一样
8 必须满2年离职,离职前申请交接,把2年内联系的客户全部交齐,包括从到厂之日所有和自己联系的合同,文件,邮件等,如有失扣工资,情况特别严重的2险不予带走。提前6个月通知,等找到人以后带3个月方可离开。----去死吧,这种破地方还要留2年,除非脑子进水
9 2年以后工资另定。----废话还不是一般的多,有个员工呆了2年多,也没有见他们涨工资
10 业务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工资奖金及两金不予带走。有点像是针对我
11 离职时必须按照工资发放欠款,不许一次性带走。----也就是说 我们辞职以后,工资不给接清,什么时候给就看人家的心情
12 离职时必须保守公司秘密,否则公司有权提出诉讼。
备注:A 在正式工作3个月以后,再出现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照公司奖惩条例执行,1000元以下的 50-100元, 1000元以上的 100-500元
B 从定合同以后,要在24小时之内,把订单下到下一个环节(即高姐处)。----
整个一个标准的钦定宪法大纲,说是提成办法,里面完全是对

如果你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是这样规定的,应该没有问题。因为基本工资1500元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你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不签。

如果你签合同的时候不是这样,后来公司单方面作出了改变,你可以要求公司履行以前内容的合同。

2\8\10\11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