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老师没收,短信、通话、QQ被老师偷看,老师这样算不算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49:22
如题,我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被年段长收了。后来请班主任拿回,班主任说他特地叫年段长看我的短信和通话记录及QQ。。。这样是不是算侵权了。
不能说代为保管。照理说。如果家长来拿他就应该还给我们把、可是他们没有。
代为保管就能看你短信吗。这跟把你全身衣服拔光了看有什么差别。而且这样不是在告诉我们可以偷看别人的隐私吗。
没有老师要我不怕。因为我不读了

看了几个回答都不是搞法律的.
手机可以由学校暂时代为保管,不是没收,这一点老师做的没有过错.
至于你说教师侵犯你的隐私,取证是很难的,通过诉讼你基本不可能取胜.即使你侥幸你赢了,教师只不过向你道歉,可是你以后就没有老师敢要你了.

建议你遵守学校规定.
学会在规则下游戏也是人成熟的标志之一.
如果你以后步入社会,你就会发现有许多不合理的的东西,使我们很无奈.在适应的前提下,才能生存.必须面对残酷现实.

这算侵权的,你可以投诉他。

侵犯隐私权! 可以民事诉讼起诉该段长

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只要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很明显你是的),你的监护人尚且不能看你的隐私,别说你老师这样的性质了。。。
你愿意的话可以告他,不过未必胜诉,因为你举证是个麻烦,而且也没什么意义。算了吧。

为人师表 什么东西 这是教师行业的耻辱 也是中国教育的悲哀
和我高中的时候一摸一样 不过这个要是打官司的话 一来比较麻烦 而来你就得考虑转学了 最好是和老师交涉一下让老师道歉 不行就去教育部门投诉

侵权的。直接起诉。
3楼有误,不管你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侵犯了法定的隐私,就是侵权。
你的监护人尚且不能看你的隐私,别说你老师这样的性质了。。。

证据 ,好办得很,带上有录音功能的电话一个,开好录音,走去找他理论,要他给你赔礼道歉......和他争辩事实。扯得越详细越好。如果他当场赔礼道歉了还是算了,毕竟不怕官,就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