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才交综合保险 我找谁理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10:38
我是3月5号在工地工作时不小心从人字梯上掉下来摔伤的。而用工单位从4月份给我交的工伤保险,当时并没有签任何和同。只有一份公司让签的安全教育书。和在工程工作的出入证。只有一份。原件在公司里。我手上只有复印件。请问我该怎么办

3月份的工资条有吗?工程出入证也可以,只要证明你是在这家单位工作的。公司3月份就必须给你缴纳社会保险。
  你自己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只要认定为工伤,你这次工伤所发生的费用就由单位来承担。

  第十七条(认定申请)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提交本条前款要求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交用人单位、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证明材料。

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