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扣留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56:46
档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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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硕士毕业去一县医院工作,当时协议书被单位人事科在备注里写了:1。服务5年以上;2.违约金1.5万,后来,过了半年的样子又签了一个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10年7月31日到期!问:想参加2010年的博士考试,是否要经过单位同意?我不想先跟单位讲!不知考上后单位有没有权利扣档案!不是是否要赔钱!当时,协议书签的时候,是我先签名,然后我就回学校了!单位签后寄回学校才发现写了这个备注,这个备注没有体现我的利益,不知是否合法有效!我要考博走不知是否能拿出档案(2010年7月31号合同到期)?是否要赔那1.5万?
问题补充:后来签的合同里没有任何附加条款!没有说5年以上和违约金的事!听说国家规定高校毕业学生违约也不用赔1.5万那么多吧?这个协议的备注是否合法(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和事业单位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想问的是,协商解决不了,法律是否站在我这边?

首先,就业协议不等于最后签订的合同。

而就业协议里的内容没有写到劳动合同里,没有用。
就算写里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事项只有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和保密条款。而你不属于这个范畴,违约金约定无效。
5年以上服务期和人事合同约定的期限相冲突,没有效力。

另外,他们没有权利扣你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