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冤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33:32
控告书
控告人;密守航,李长波,李向华,姜强(未成年人),李欣(未成年人),姜雨露(未成年人)以上6人现羁押临沂市看守所。
控告事项
请求有关部门对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刑警李伟等人制造假案,违法办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察。
一,李伟制造假案
2008年6月18日,李伟带人将在网吧内上网的姜强,姜雨露,以找一名叫王花的小女孩为名带到刑警队,又叫姜强带李伟等人将在一起的密守航,李长波,李欣,李向华等一块抓到兰山刑警大队,采取殴打,电过等方法逼迫该6人承认抢劫。
李伟抓捕以上6人时,没人一点案件线索,既没有现场抓获,也没人举报,更没有受害人现场指认。全凭莫须有,就将6人抓获,抓捕后一直放在刑警队。一直到6月23日送看守所时,看守所嫌姜强,姜雨露年龄太小不收,李伟把姜强,姜雨露拉回刑警队,直到6月25日才送进看守所,该案是李伟一手制造的假案。
二,李伟非法拘禁以上6人长达8天。2008年7月24日,兰山检察院对李伟送交的报捕材料因“被告的口供与犯罪事实不符,且与被害人的说法不一致”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兰山公安分局与2008年7月25日做出了释放证明书,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而李伟就是不放人,将其6人用车拉到兰山刑警队后,强行要了该6人的释放证明,将释放证明撕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并声称:“你们想出去,不每人拿2万元钱来买,门都没有。”
在2008年7月25日晚上开始,李伟等人就把6人采取非法殴打恐吓的办法,非法拘禁长达8天之久,逼迫他们6人的口供一致。中间李长波的家人到刑警对换下李长波的一件血衬衣。并发现李长波的大拇脚指甲盖脱落,到现在仍未长全。李伟等人把未成年人李欣打的跪在地上哀求:“你们把我打死吧,我实在受不了了。”刑警队一工作人员竟然说;“ 我让你生不如死,”一天只给一个馒头,不让其喝一口水。8天的时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6个孩子打的口供一致,又叫兰山检察院的批捕人员到兰山刑警大队铁笼子里进行了口供核对,于2008年8月2日进行批捕。
三,李伟对6名孩子实行刑讯逼供
谢谢你们的支持。。但是我们当地的检察院已经没什么作用了 他们是官官相互。。

根据你所描述的,办案人员确有违法办案的情况,收好血衣等证据到当地检察院说明事实真相。
检察院听到有这种事,他们会很积极的。

联系中央电视台有关栏目进行曝光。一定行

现在向当地机关反映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作为一个公民我不能多说,也不敢多说。你懂的,现在你可以向媒体求助,向上级机关求助,引起社会舆论,让大家关注这件事情。才有水落石出的机会。引起了社会系列反应,才会引起政府的重视。我们也希望歹徒绳之以法。而且政府应该对你们做出相应的补偿。我们也要相信公理自在人心。如果还不行,政府还不管。就弄死他吧,这狗日的,不死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