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遇见意外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14:54
我妹妹在隔壁饭店吃饭时,要了碗汤想端走,,由于她和饭店很熟,当时被服务员告知汤热,她还是要自己端走。可刚刚走到门口时,饭店门被风吹进来,打翻汤碗,至使脸部、胸部、胳膊都被烫伤,当时事情发生在饭店门内。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事情应如何解决?

你妹妹非要端出去的 还想让饭馆解决啊

首先 行为人有没有年满16周岁,有没分辨危险能力?如果没有,那么饭店的罪过就大了,不过监护人的罪过也很大。。。

其次 饭店在开门的时候是否有做好防止打开的措施,如果没有,那么饭店的承担的责任也很大

最后说说责任的分属吧,那么说
如果是两个条件都满足,那么饭店得承担8成以上的责任
如果只满足第一个,那么饭店可能承担不到5成的责任
如果只满足第二个,那么饭店可能要承担7成左右的责任

但如果都不满足,那么可以说,饭店的责任不大,可能仅仅承受3成左右的责任,甚至更少。当然,饭店可以处于人道考虑,承担1成的责任

各打五十大板,饭店有责任赔偿,跟饭店协商,协商未果,只能上法院

..协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