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碰到一个难题希望懂计生法律师帮我解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4:00:14
我知道法律是讲事实的,说在纸上说不在纸下。
所以其他客观事情就不多讲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妻子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都符合法定年龄,
办理的日期是2003年12月22日,孩子的出生年月是2004年6月19日。(当然,说实话就是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就怀孕了)
今天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去我们镇计生服务站盖一个章。但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新《计生法》规定,未婚生育子女的,要罚款1000--3000元,我这样的情况,必须交2000元罚款才能盖章。
我知道找个熟人少花点黑钱请一次饭也能办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这样的情况是我错了还是他在刁难我,如果打行政诉讼官司,我的胜算是多少?或者是“未婚生育子女的”这句话我应该怎么理解?
急,在线等。。。谢谢!!!
他还说什么,结婚后必须8,9个月生下来的孩子才能盖章。
那难到法律不允许早生吗?我和他就这样说了,可他说的一句话更气死人,说孩子不到7个月生下来也能活吗?
我今天去我们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取了一本《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
看了一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规定: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1000元至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我是朔州市怀仁县的)我孩子出生时确实没办理《准生证》,我是确实不知道这么回事。

如果没办理《准生证》,将会怎么处理,罚款是多少?
谢谢!!!

他在刁难你,你不是未婚生子女,你是为办准生证生子女,这个情节要轻得多,“结婚后必须8,9个月生下来的孩子才能盖章。”我总说,说出这么荒谬的话来的人也只能是中国人,你就找他要这句话的来源,看他有没有红头文件印证他的话。
你今天拿的那个条例针对的是私生子上户口的问题,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才能去派出所登记。你这个不是私生子,你只不过是没有办准生证而已,生孩子程序有点违规,具体罚款多少各地不同的,我这里还不罚款列。

你好,要看你是那里户籍的,如果是广东省的,只要是宝宝在结婚以后才生育出来的,就是比如你是今天结婚,明天出生的话,都不算政策外的,只是你没有办理准生证而已,就要罚一点钱,但好像不用这么多,现在新的广东省条例里,就是今年2009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只要在出生60天内办理结婚证都不属于政策外的,你说的未婚生育子女,这个定义不对,未婚生育子女是说小孩出生以后到现在都没有结婚的,才较未婚生育子女,简称未婚生育,你的情况已经是结了婚六个月才生育出来的,没有理由这样子说你,而且你当时有没有拿准生证,如果有的话,就完全不需要罚款

可是你不是未婚生育啊,双方都是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的都是合法生育,就算没有服务手册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