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钱找人撵我出去,还对我动手,我出于恼怒拿凳子把一个人的头砸破了,属于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20:02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当初经理说第一个月的工资扣押,要等我干满三个月后再给。我工作了两个月后经理说要我去外地学习三个月,这期间不给工资,所有开销也要自己承担,三个月学成后就留在外地工作。我父亲去世较早,家里就只有我母亲,如果我走了,就没有人照顾我母亲了,妈妈年纪也老了,我怎么能放心呢,所以向老板说明了我的苦衷,希望能理解我,让我留在本地。但经理却说这是公司安排,如果我不同意就算我自动离职。为了能照顾母亲,我只能被迫离职,然后向老板要我第一个月的工资,但老板却说是因为我提出的辞职,所以就不给第一个月的工资了,只给了第二个月的。我说辞职并不是我本意,我也是迫不得已,但经理还是坚持不给。我不甘心,就又去单位要,一开始我态度很好很诚恳,经理却找了两个人把我撵出去,还对我动手动脚,我真是忍无可忍了,不但扣我工资,还找人来对我这个态度,所以我一怒,就拿凳子把其中一个人的头砸破了,当时在场的人看见了说报警,我一听就慌了,接着就跑了。我想问下各位朋友,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吗?我明明是受害人啊,哎。警察会找我吗?

他们对你动手了,你还手就是正当防卫,受了点小伤,最多算你防卫过当。你可以理论。警察不会找你的,现在打架动刀的多的是。可惜你的工资要不回来了。你可以打电话到315消费者协会去问下。工资的钱和你打伤那人药钱如果差不多就算了。如果工资远高于那人的伤害,你可以考虑把工资要回来。

你这么冲动就是你的不对了!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工资的事实在解决不了就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他们会给你解决!

就算你是对的``但是你打了人``你就有错.
做人要学会 忍

他们理亏,还敢找你麻烦吗??
你不应该这么冲动的,到人事局去告他们,如果不行的话上媒体,告到他们愿意付钱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