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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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这是促进我国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制基础。
1.为什么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什么不能搞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是什么。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不懈探索,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最重要的是要把握两点: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二是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0多年来,我国打破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使社会主义经济从计划走向市场,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开放。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不但没有削弱和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反而巩固和发展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提高和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实践证明,单一的经济成分,“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只会导致发展缓慢、贫穷落后;放开搞活,千帆竞发,社会主义才会充满活力。

能不能始终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是我国能否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