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关中的申报要素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8:51:08
申报要素:1、品名;2、品牌;3、适用车型;4、型号;5、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6、零部件完整编号并在前加注“S”;7、通用零件编号前加注“TY”;8、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9、维修件编号前加注“W”;10、与整车厂牌不一致编号前加注“WF”;11、应申报正厂件或副厂件;12、构成整机特征需注明
关于以上申报要素,请问6-10项是不是只要选一种就可以?6-10项中所提到的编号在哪找? 第4项的型号是指我们产品的型号还是指我们的产品针对的车型的型号?

第六项:如是零部件,则“S/所报零部件的编号(通常和所报零件型号一致)”
七项:非通用零件不需说明
八项:若不是成套散件需说明“非成套散件”
九项:非维修件不需说明
十项:仅不致时加注”WF/“
十一项:应申报正厂件或副厂件

6-10项编号及产品型号信息问收/发货人要
产品型号是指你所申报的零部件型号,适用车型是指所装配车的品牌及型号

型号指的是货物产品的型号,适用车型指的是零件所安装的车的品牌和型号

第6项:如是零部件,则“S/所报零部件的编号(通常和所报零件型号一致)”;第7项:非通用零件不需说明;第8项:若不是成套散件需说明“非成套散件”;第9项:非维修件不需说明;第10项:仅不致时加注”WF/“;第11项:应申报正厂件或副厂件
6-10项编号及产品型号信息问收/发货人要,第四项的产品型号是指你所申报的零部件型号,适用车型是指所装配车的品牌及型号。
当然这些也可以让货运代理/报关人员协助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