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侠帮忙下,这样可否退学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00:39
我在09年4月份在杭州新世界报了一个全日制法语课程,本来说好4月中旬开课,有2个月半课程时间,我时间允许才报的名。
报名之后并交了学费,等到约定开课的时间结果还没有动静,打电话过去才知道据说因为又有学员时间发生变化,所以再推迟一个月。实际开课在5月20号左右。
我因为时间不允许了,只能去办理了延期停课。
那边声明说,要在半年里来学习,否则作废。
我昨天打电话去咨询,那边说只要是换别的课程,就要再交200元手续费。那么我当时报的课,最近又没有开。觉得很是麻烦。
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强制不可退款,是不是有法律条例规定,可以这样做的?
在当时发的学生手册上有写说,经优惠交的学费,是不可以退的。当时优惠也就几十块东西,但他写着就说不能退了。这条规则是否有效?

你完全有权索要回自己的学费,因为是学校先违约,你可以要求退还学费,否则可以跟他们打官司,或者到教育局反映他们的违约行为.

如果签订协议的话,按照合同法约定,是可以退还学费的。并且需要赔偿你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