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案件,派出所的做法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9:28:00
轻伤害案件,派出所未经调查取证,仅凭原告方一面之词,在未找到被告的情况下就对被告开出拘留证并网上追逃,这种做法合理吗?盼各位名师给与指点
如果这种做法不合理,我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撤销网上追逃呢

肯定不对,首先要找到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用点酷刑).罪行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因为是轻微伤,涉及民事责任),你得赔点钱,然后据留几个月.

拘留几个月?别忽悠人了。
治安拘留最多15天。
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在被告出逃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在原告,证人等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对被告缺席宣布被告的罪行。经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检察院批准才能在网上追逃。如果真的是上了网络追逃名单的话,那你还是叫你亲戚去投案自首吧。因为上了网络追逃的案件,是不可能象你说的那样轻松,是百分之百可以确定罪行的。

不追逃怎么处理呢?关键是被告找不到,警察怎么听他的辩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