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14:03
我结婚3年了,夫妻两婚后关系一直好,但是她妈妈不清原因吧孩子带出去了,已经8个月了,她也没有回家,现在要离婚了,我们有2岁的儿子,他们还要求孩子生活费每个月500元,她妈妈有什么目的不清楚,我们家有(男方)妈妈和我就两个人,没有其他亲戚,我要求儿子和我一起行不行?我想不要求孩子生活费,主要是以后我不想要她们家任何联系,法院考虑我这些情况吗? 对方随意离家法律上什么责任?她妈妈的行为的人物是什么?我有什么权利? 请帮忙!!!!!

LZ,我是学法律的,我认为你现在遇到的这个问题可以夫妻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这个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是这样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而对于子女生活费的问题法律中这样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对于楼主现在遇到的问题,完全可以自己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