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的问题:以他人头像做T恤是否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2:06:55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陈冠希借天王逝世捞金 设计杰克逊头像T恤热卖http://ent.pipi.cn/info/27/27069.html

请问以他人头像做图案是否侵权呢?
补充1:感谢mantis000的解答,您所述是在法律条文及理论上名誉受到损害时的情况,杰克逊头像T恤很明显无侮辱及故意损害的情况,并且其图像是在其原人相貌的基础上加以加工创作的,这样也算作侵权么?请您给出您个人的看法。

不太了解。但我知道MJ死后,美国一家品牌也是推出了MJ肖像的Tee,媒体报道都说这是对MJ的纪念,而没有一家媒体说这是借MJ的死发财,也没有人跳出来指责这家公司侵权。我想至少应该是默认行为或行规吧。

另外,对陈冠希的报道是失实的,媒体这件事做的极其不厚道。

事实是,陈冠希的clot所推出的MJ的Tee早在MJ死前一个多月就有了,目的是为纪念MJ的50场演唱会,所以限量推出共50件纪念Tee。 这些纪念Tee也都在6月20号发行当天全部售光,那时候MJ还活的好好的。这些都有据可查,潮流媒体都做过报道的。现在某些娱乐媒体说陈借MJ的死捞金是误导群众,歪曲事实了。

小陈也是MJ的粉丝,当初他推出这款纪念Tee也是为了表示敬重和庆祝MJ复出开演唱会的,却被媒体歪曲报道成这样。而且50件售价不算高的Tee赚什么钱啊,当小陈缺那几千块钱? 可笑了。。其实小陈完全可以告媒体诽谤的。

媒体在MJ生前没少黑他诬陷他,现在MJ死了,媒体还继续利用MJ来黑别人。拷问一下娱记的良心,何在呢。

首先,死者没有肖像权,但是,死者的近亲属有死者的肖像利益。如果是未经过死者生前同意或死者近亲属同意,任何人不得侵害死者的肖像利益。

肖像是公民的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公民在死亡时,其民事权利能力也随之终结,不再是民事法律主体,但其肖像并没有随之终结,死者的肖像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对于死者的肖像应予以保护。自然人在死亡后,其肖像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仍能够反映该公民的形象,影响社会对他的评价。如果对死者的肖像不予以保护,那么他人可以恶意侮辱死者的肖像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死者的肖像受到侵害,还可能影响人们对该死者的评价,从而损害死者的名誉。而且,不保护死者的肖像,任由他人恶意侮辱死者肖像,还会扭曲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损害社会利益。因此,法律应保护死者的肖像。

在保护死者肖像问题上,同样存在几个特殊问题。一是在死者的肖像受到侵害时,由谁来提起诉讼。目前,我国立法对于保护死者的肖像尚无明文规定。鉴于保护死者的名誉和保护死者的肖像具有相似性,也可以借鉴于保护死者名誉的方法,在死者的肖像受到侵害时,由死者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