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提出离婚?受害方提出离婚可以得到补偿吗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18:18
我和我老公本来就认识,两家靠的很近。经人介绍,交往半年多就结婚了。结婚后和公婆住在一个房子里,(房子的名字是公公的)房子里所有的一切全他们家买的。起先我和老公一起在外面工作,他工作(汽修厂)我负责洗衣做饭。我们也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后来有了宝宝,也渐渐胖了起来。婆婆在明知宝宝超大的情况下,还强烈要求顺产结果大出血导致一系列的毛病(到现在大概一年多月经还没来)。生完小孩,我还是和老公在外面,我就负责带小孩,后来(大概小孩两岁了)婆婆说我胖让我去厂里上上班正好减减肥,我就和老公分开了我开始上班了……一天突然法院传票寄到家里来了,说我老公欠了别人7万,婆婆一听急了立马和我赶到老公身边,老公说他因为打牌输了钱,外面总共欠了20万。还说有个女人愿意帮他还钱,意思就是要和我离婚,起先婆婆还不愿意,后来反倒劝我离婚。现在在老家那边还扬言说“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半年可以离婚而且得不到补偿”
请问:1,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提出离婚和他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
2,离婚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我能争得宝宝的抚养权吗?
3,我婆婆说的那话”分居半年可以离婚而且得不到补偿“有法律依据吗?
希望大家帮帮忙!可以给我留下联系方式,谢谢!!
我老公欠了20万的债,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和他离婚我要不要偿还那笔债务

1.你可以提出离婚。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你提出离婚,那你就是 原告,对方是被告。
  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你可以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