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别人的信用卡拿来消费,并把消费的钱用现金给了他,七个月后他说他没收到过,这事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55:19
借了别人的信用卡拿来消费了二次,我记得是把消费过的钱全部给他了,而且他的手机上都有短信提醒在哪里消费了多少金额,还有对帐单都有,七个月后打电话给我说我只给了他第一次消费的钱,第二次消费的钱他根本就不知道,我也没给他.金额而且是上万了.
如果他告我,公安会怎么处理?律师会怎么下结论?

要看你手上的证据能证明你把钱全给了他了没?
如果给了,他还要和你要上万块钱,他就属于敲诈行为,他犯法了!!!
这个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而且你给他钱的证据非常重要!

这是相互之间的经济合同问题,公安局不会受理的;至于律师,他会代理为“信用侵权”对你提起民事索赔。

公安才不管呢,如果你问心无愧的话,就别怕他告,他有证据告你吗?你可以不承认用过他的卡!

需要出示你还钱的证据,或你找人来证实

公安不管的
民间借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