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三子一女,儿子不赡养她,其他的都履行义务了,现在把另外三个也告上法庭,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18:19
今年她又生病住院共花了六万块钱,大小儿子都付了自己应付的三分之一,女儿按农村风俗没付,二儿子因为婆婆对小儿子照顾好,对她没照顾而发生纠纷,其实婆婆处理事确实不公平的。所以二儿子不想赡养她,现为了把二儿子告上法庭,就连我们也一起告上,我觉得好冤,你们说这合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赡养纠纷的如果没有起诉已履行义务的子女,法院也会依职权追加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这样做不会导致法院判决其重复履行义务,只是为统一标准、查明案件事实。

起诉谁是你婆婆的权利,谁承担不赡养老人的责任,法院会根据真实情况判决.

当然合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你说的不清楚,什么是其他都履行了义务,为什么把三个也告上法庭?谁不赡养

告谁啊,是不是不赡养认为其他人尽的不平均?那么都可以告。

没有什么三分之一之说,应该全心全意照顾老人,告你也说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