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盖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31:42
我去年销售服装,并且按规定纳税。今年税务局查出,发票和上面盖的章不符,不是同一个公司,但现在这家公司已经不在了。请问如何解决,如何作废原来的发票,还是应该是重开发票重新纳税。谢谢!

这是行为违法,已发生了,没被查偷税,也就是行为处罚一下。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规定使用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自量权还是很大的,不过有些地方税务局也会制定处罚明细规定的。10元也是罚,万元也是罚,看你的了。

重新开票重新纳税

作废也没有用了,行为已经发生,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税务局至少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处以2000至10000的罚款处罚。

发票和上面的章不符就等于废票。不能入账。只能重新开发票交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