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偿要求员工加班,如果不从扣200元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34:40
本人在一间中小型百货商场任职收银职务。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是
早班:7:30-12:00。1点到5点休息晚上6:00-10:00
晚班:12:00-11:30(6点到7点一个小时吃饭)
那天是上晚班公司经理提出今天晚上下班全部流下加班公司需要盘点,加班到凌晨4点左右,因为第二天上早班的原故向经理反映,不料经理断然拒绝“全部照做别人都要做就你做不了?”盘点到4点再回去冲凉就5点睡一个钟就得上班是不是太过分了,再说盘点也不该是收银的工作范围,于是我提出不接受这个加班,到下班时间我就下班了,经理说:“走了就扣200元工资!”我没理会他,照时下班!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诗海旭阳 这位兄弟说的也不是不无道理
合法的地方不一定合理 就这么个道理
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们单位又没有和你们签订合同,也没有和你们有什么文件,所以这样违规的事情 确实很难解决,劳动法的观点来看
肯定是单位不对,所以你是没有错误的
我个人建议,如果老板真的这样了 你可以去投诉,当然你一个人是不行的最好多几个人,只要劳动局来了 他肯定是败的,但是 你们肯定也要离开了,毕竟私人企业就这样子

小企业,没处说理去,要么默默承受,要么拍拍屁股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