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24:23
A与本人N年前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几年虽离开,但一直保持联系.关系还不错,不过A不是与我一省人,如果A要用我的身份证拿去开新公司参股,是传真复印件的.请问如果同意了,本人将有何风险?如果不同意总样回答会比较好?请专业法律人士和公关高手回答?

情凌驾法历来是许多纠葛产生的原因。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仅限自己使用,他人经本人授权后可代办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据你的情况,若朋友将身份证用于非法用途,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你将不可推托.

  就算是用于设立合法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这里,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这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缴纳其所认购的出资,而自己的个人财产是独立于公司的。虽然公司清偿债务时可以用股东的出资来清偿,但这时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所有,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主体。因此,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对于公司的而不是对于公司债务的。股东对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认缴出资,而对于公司债务,公司是以属于自己的全部资产为总担保的。
  我国公司法第20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事情,千万别做,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你的身份证代表你个人的行为准则,小心为上!!

1楼说的很对, 我真的不信,你们的关系有多么的好, 即使再好也有变的时候, 这个世界好人基本上不存在

是朋友就不会这样做.你可以从别的方面帮助他.能帮就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