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是2006年10月,而2007年11月才领的结婚证的,房子是2007年7月买的。如果离婚怎么分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07:54
是她要离婚的
我和她结婚时她岁数不够吗。买的是二手房子,买房子的钱是我结婚时我家给的。她家陪送5000块钱。现在她提出离婚吗

首先,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11月期间,你们属于事实婚姻,这个期间通过你们共同努力得来的财产,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所说,房子是在2007年7月买的,且钱是由你父母所出,那你肯定要有举证责任,证明买房子用的钱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举证不成功,那法院肯定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一份都能接受的协议,这样会很轻松。

房子是全款?还是贷款了?如果是全款,又能证明是你自己付的钱,那离婚房子没她嘛事,如果是贷款的话,首付也是你全掏的,从2007年11月从至今的还的房贷一半是她的,你可以把钱给她。

我们国家分割房产,是看结婚证和房产证。结婚证日期早于房产证日期,属婚因财产;结婚证日期晚于房产证日期(哪怕只晚一天),也不属于婚内财产。
因为你是07、7月买的,取得房产证是什么时候呢?

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婚姻是以1994年为界限的。在此之前属于事实婚姻,在此之后属于非法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要具备事实要件和法律要件。所谓的法律要件就是指那张结婚证了。七月份买房十一月结婚。也就是说你所居住的二手房属于婚后财产。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