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中出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49:41
1、我于2008年5月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开发商至今未交房给我,合同上签定的是逾期交房,按房款的万分之一赔偿,现在延期快3个月了,我觉得赔偿比例小了,请问要求增加赔偿有没有理由?
2、一期的房子,7楼楼顶是尖的,不平,开发商每户赔了3000元,但是我买的二期,7楼和一期的一样是尖顶,不平,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也赔我3000元?
3、合同约定逾期2个月交房,可以退房,请问我以逾期交房为由,可以要求退房吗?
1、逾期交房的赔偿是每日按房款的万分之一赔偿;
2、一期和二期都是签的格式合同,应该都是一样的。只是一期业主买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了,但是我们二期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没有提此事;
3、逾期退房是有违约金赔偿,赔偿金额是总房款的千分之五,没有说赔偿利息。但是千分之五只有几百元,而我一年按揭的利息,不包括首付款利息就是8000。请问,假如退房,开发商只赔千分之五,不赔利息合理吗?

1、万分之一是每日呢?还是一共?如果是每日的话没办法,如果是一次性交万分之一,那可能是购房陷阱,可以要求合理赔偿
2、赔偿一期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二期情况跟一起一样(包括合同上约定一样),则可以要求同等对待
3、当然可以要求退房,不过还要看合同,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退房的会有违约金的规定,顺便要。。存银行的钱起码还能有你利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