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愿批次录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27:25
我是福建09届的! 【注】:今年福建也是采用平行志愿原则!
请问如果有一个理科考生考510,而我考517,他报泉州师范学院第一志愿,我也报了泉州师范学院,但是我报的是第三志愿,假如我们两个人都达到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请问我们两个谁会被【先】录取?
如果先被录取的人是我,然后他也被录取了,只不过他比我玩录取,这样是不是遵循了我们福建省的“分数优先”原则了??

你先录,电脑按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志愿。你的所有志愿检索完才到他,就是分数优先
PS:呵呵~恭喜!

你先录取,录取时计算机所检索的考生库是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的。
当然是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了。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对于录取院校的同等的。你的三志愿与他的一志愿是等同的。

那应该是他先录取的,是按志愿填报次序划分的,假设你的第一志愿是宁波大学,第二志愿是清华大学,结果两所大学的分数都上了,那么只能读宁波大学,按的是尊重志愿,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而且第一二志愿会有分数差值3分,就是如果你填的是第二志愿,那么就得在原来的分数线上加上3分,以此类推,二三志愿差2分,三四五志愿就没有分数差了,所以我觉得报志愿也得慎重,切勿大意,总体上跟高中录取的方式是一样的,所谓的分数优先原则是建立在统一档志愿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