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区里的劳动监察大队不管,那该找谁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15:41
我和一些同事,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0天,现在不做了,那公司居然发了100元,我们找其公司评理,可公司理都不理,然后我们去找区里的劳动监察大队,没用,他们不管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必须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卡、离职证明、社保转移单等,其它的证据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不过一般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部门,如果劳动你去投诉时就不理你,相信申请仲裁他们不一定会立案。不过申请还是必须的,如果不予立案,应要求他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文件,这样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了。

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仲裁的,在去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和起诉费用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