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清风乡谢塘村中心村建设土地征用每亩赔偿35000多元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0:59:02
这次征用是在我们队人均只有三分多地的情况下卖出21.5亩,
我村领导是以35000多元(每亩1200元的产值标准赔偿10年和六年的安置补偿来对农民进行补偿)每亩赔偿农民,这是否合理?
现在急需各位专家的帮助!

这个问题是恶性循环的,现在很多大城市向周边扩散都是用的是原居民的土地,而原居民也当然还住在原来的地方,等卖土地的钱花光了,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当然再也没有土地可种了。慢慢的就形成了城里这样一种情况,也叫城中城,还叫贫民窟,那里面住的基本上是原始居民啊!
所以钱多钱少我觉得不重要。更应该不要把土地给卖了,何况现在提倡的是环保。

土地征用是有较强政策性的,补偿标准也不是随便定的,所以应该没有错.但农民被征用了土地就不得不转移出农民了,因此该转移就业的还必须得转移,老是守着土地也没有什么大出息.国家征用土地也是为了发展呀,你们要充分发挥好中心村的作用,原本是用来活跃本村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并不是集中修建几家居民房就算是中心村了.

我觉得楼上的说得有道理,我不支持农民卖地,恶性循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