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中,股分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中第六条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指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42:02

1、先冒昧的纠正两个问题:第一,您所提到的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规定在《证券法》第16条,而非《公司法》;第二,不仅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发行债券,有限公司也有权发行债券。

  2、现在回答您的问题: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21号)第12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第二章: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七条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四)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六)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一) 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四)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第十条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