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05:31
我在该公司工作有十年长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明确的工作入职单.也就没有明确工作岗位,起初在车间工作两年,经协商转了司机,司机工作有8年了,现在因公司的业绩不好,经常要到车间帮忙,而工资只有850元,我现在不想做了,我可以怎么办?我有可能得到赔尝不?
胡律师,为何你说的08年后双倍工资赔尝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08年元旦新《劳动法》发布,只有新《劳动法》才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就要双倍工资赔偿”,以前的旧《劳动法》没有这项规定。

你可以以单位不给你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离职要求:

1、08年元旦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2、工作10年折算成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你工作期间的社保。

没有

淡定 胳膊扭不过大腿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没签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劳动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先到劳动局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其他的再说吧,这是前提

应该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