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派出所被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04:34
今天去玩,在路上拐弯处,一个人离我10米远因刹车自己摔倒后打电话找黑社会,我报了警,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对方叫来人在派出所把我打了,请问下该怎么处理?他够拘留不?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条规定指的是必须是轻微伤以上的吗?如果验不出伤来,是不是就可以这样算了,派出所不追究他任何责任吗?

在派出所你就被人打了?警察干吗去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如果伤情不重,不必鉴定),你就可以依法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拘留加罚款)。
现在的问题是你在派出所被人打了,你除依法可主张你权利的同时,也可以依法向检察、纪检部门申诉,要求追究派出所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这样,相信派出所就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要看情节,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你也可以追究他民事责任,反正够得他喝一葫的了。

派出所有录像,光这个就够他受了

可以处理经法医鉴定后构成轻微伤就可以处理
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这是警察的错,在警局被打。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