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18:16
本人在韩国,学生,被一个以结婚名义来韩国的中国女人骗了1000万,她说她和韩国老公离婚了,要呆在韩国的话,需要5000万的存款证明,自己东凑西借了4000万,还差1000万,,,还说只是开个证明,保证不用我们的钱,把外国人身份证和存折密码告诉我们,结果马上办完,马上去银行挂失,把我们的钱骗走了,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急求大家帮忙,我们4个学生连生活费也没有了,好心一场却这样。。中国的法律可以处置她吗?我们已经在韩国报案,已经找到本人,她承认借钱,但是就是说没钱还,怎么办?谢谢大家。。。

依据我国刑法
  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已经过外国法院判决的,是否还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再予以追究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1.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处理。这里所说的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犯罪行为是指根据本法第七条规定,我国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也包括第八条规定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们国家和我国公民的犯罪,对于这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虽然经外国审判,但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处理。这是国家主权原则和保护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从这个原则出发,我国可以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是“可以”,而没有用“应当”,因此,对于已经外国审判的,还要不要再依照我国刑法处理,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并不要求对于外国 已审判的,一律再依照我国刑法处理。
  2.对于经过外国审判的案件,如果需要依照我国刑法处理的,凡是在国外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为人在国外经过审判,受到了刑罚的处罚。在依照我国刑法处理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对待,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其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从第六条到第九条,只要外国人有犯罪嫌疑且不享有豁免权,我国刑法都具有管辖权,任何一条都适合。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