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药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4:07:03
现在急需知道药品的注意事项,请个位医学人士帮忙!!或者是药品注意事项的含义!!谢谢!!

(1)注意避免滥用,防止不良反应:处方用药,一定不能滥用。滥用药物,不仅造成物资上的浪费,更严重的是会给病人带来种种痛苦,造成药害。

  (2)注意患者病史:例如对胃肠道痉挛并青光眼的患者,若忽视其青光眼病史而应用阿托品,将导致不良后果。
  (3)注意选择最适宜的给药方法:给药方法系根据病情缓急、用药目的以及药物本身的性质等决定,如对危重病例,宜用静注或静滴;对阴道滴虫病,多用阴道塞入;治疗肠道感染、胃炎、胃溃疡以及驱肠虫时,宜口服;治气管炎、哮喘,如同时采用气雾吸入,疗效往往较好;治痢疾,可在口服之外加灌肠;治某些肿瘤,有时采用瘤体注射。抗生素及磺胺药中,除主要供局部应用者(如新霉素、杆菌肽、磺胺醋酰钠、甲磺灭脓)外,许多抗菌药物特别是青霉素应尽量避免局部应用,以免引起过敏反应,并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当要求药物发挥吸收作用时,凡口服后能被吸收的药物,最好采用口服。但遇病人昏迷或呕吐、病情危急、药物口服不能被吸收(如链霉素)、刺激性大(如酒石酸锑钾)或容易被胃肠破坏(如青霉素、肾上腺素)时,就应该采用注射。皮下或肌内注射比较常用,因较安全(但也有一些药物不宜肌注或皮注,如金霉素酸性太强,不宜肌注;哌替啶刺激性强,不宜皮下注射〕。在病情危急或药物局部刺激性很强(如酒石酸锑钾)时,可采用静注。静注一般要缓慢,以保证安全。药液不可漏出血管之外(酒石酸锑钾、金霉素、去甲肾上腺素、氯化钙等,如漏出血管,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同一血管不可反复注射,以免药液刺激引起静脉炎。油溶液及油(或水)混悬液禁用于静注,因有引起血管栓塞的危险。

  (4)注意防止蓄积中毒:有一些排泄较慢而毒性较大的药物(如洋地黄、士的宁、依米丁),为防上蓄积中毒,等用到一定量以后即应停药或给以较小量(维持量)。这类药物,由于容易引起蓄积中毒,故尽量避免用于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并规定一定的连续给药次数或一定时间作为一个疗程。一个疗程完毕以后,如需要重复给药,则应停药一定时期以后再开始下一疗程。

  (5)注意年龄、性别和个体的差异性:小儿由于机体发育尚未成熟,对药物的反应与成人有所不同,如:①对于镇静催眠剂、洋地黄类、阿托品、磺胺类、激素等的耐受性较大,而对吗啡和中枢兴奋剂则比较敏感;②应用酸碱类药物较易发生酸血症或碱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