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能否到主营业务收入中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1:30:30
我是一个汽修厂的会计,我们厂的代收代付特别的多,有罚款,年审,施救,等费用,这代收代付款能还在主营业务中减呢

代收代付款项,与本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不能计入损益类科目。
只是在往来科目中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因此,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代收代付费用,可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