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后出售者意外身亡,请问如何办房产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59:20
本人于2004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经济困难,没有立即过户,办理房产证,二对方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本人手中,本想慢五年后再办房产证,没料对方前两年患病意外身亡,请问现在本人该如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

这件事情现在很麻烦,首先已死亡卖方要办理继承公证,先将房产证土地证办到继承人名下,再有继承人和你一同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一切都需要对方的配合,还要落实增加出来的公证费用有谁给。如果对方不配合或反悔,你就要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如果你有原始的购房的买卖合同及付款收据,胜诉问题不大,但程序很复杂,有一定诉讼成本。如果没有原始的购房证明,那问题大了。

如果没有购房凭证,就有些搞笑了。你等于是拿那么多钱租住几年而已,现在人家要收回来你也没办法,反而不会感谢你帮他保管这么多年的房产证。

一、在当时交易的时候卖方应该给你开据了卖房的凭证(比如:付款收据、买卖合同)
二、找准卖方的直系亲属或财产继承人进行协商,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完后,其直系亲属或财产继承人就变成了产权人的委托人或代办人(具有法律效力),过户就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三、你和产权人的亲属要协商好,希望他们配合,这样的话事情办起来就比较顺利。如果他们不配合,你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