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业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53:02
有如下业务,企业当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该如何调整?
1、全年购进机器设备3台,共计支付金额10万;
2、改建厂房支付金额100万
3、向非金融机构借款40万,支付利息2万

多谢了~~~
第三个业务有问题,忽略掉吧,只求1、2的解决办法~

折旧是要抵减应税所得额的 而这里并没有提到 折旧期限 预计残值等条件~

所以对最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造成了困难~

我现在只想知道全年应税所得额要不要再减去购买和改建支出金额?
两笔业务的折旧应该怎么算?

小弟实在不解 老师们 多谢帮忙了~~~~

第一个业务,你可以扣除的只是税法规定的折旧金额。

第二个业务,你可能扣除的只是税法规定的厂房改建以后的折旧金额。

上述二项中,你超过税法规定部分的金额,纳税调整增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购进机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改建厂房计入在建工程,会计处理和税法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异,所以不用调整应税所得额。

不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正常提折旧就可以了,
第三题高于同类银行机构的利息做纳税调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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