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方式下的财务特殊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04:02
所处行业较为特殊,仅有一个供货方,且自身为港资企业,年销售额120亿至150亿左右。
1、一但变为连锁经营模式对企业的现行财务管理会有哪些变化?
2、是否不再需要地区公司的方式管理整个集团的财务工作
3、如为总部统一结算的方式,那地区财务还需要完成哪些工作(工商、税务方面就地缴纳是如何操作)

考虑一下各地方成立独立公司,系子公司,当然要独立纳税,独立工商,而它的供货方即为母公司,不设库存帐,只代母公司保管存货,等到销售后,每月25日(让出认证抵扣时间)将该月销售由母公司开具增发票,母公司与供应商统一进行结算。如果是成立分公司,也需到当地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和交税事宜,到总公司工商税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