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店的数学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45:54
三个人住宾馆,房价300元,当天打折,房价250元。每人出了一百元给店员,在要退还的的50元中,电源私吞了20 ,一人退了10元,就相当于每人出了90元,那么三人一共花了270元,再加上店员私吞的20元,一共是290元。
那么请问,剩余的10块钱哪里去了????
谢谢撒。。。。

在店里啊,
很好算的嘛,住店费是250元 平均每个人是83.3
店员退还10元 这里每个人差了3.3元 其实就是店里收走了

3123

把住店的人看成甲方,店员和宾馆看成乙方。
对甲方来说一共拿出了300元,收回了30元,一共花费了270元。这270元包括住店的250元和店员贪污的20元。所以是平衡的。
对乙方来说,一共收了300元,找回了30元,还有270元,交给宾馆250,自己剩余20元也是平衡的。
上面出的问题是张冠李戴了。甲方收支应算甲方的钱。例如270元是他们花掉的,20元也是他们花掉的,(这个20是被包含在270元中的)所以不应该加这个20元。所以这句话完全是无中生有。是个误倒。它要加的应该是店员找回的30元。
汗死,回答的累死了,也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总之,“再加上店员私吞的20元,”这句话是个误区。是用来骗人的。

这是思维误导题,不过可以锻炼人的转折思维能力。
该题要分为以下的思维阶段:
一、三个人住宾馆,每人100元,即宾馆所得金额:3*100=300元;
二、转折点:当宾馆退回50元后,其中店员占20元、住客每人10元,即宾馆所得的金额已变为:300-(20+30)=250元,(注意!原300元的所得金额已不存在了)
三、店员所得的金额:50-30=20元
四、住客支付的金额:(30 *100)-30 =270元
五、由此得出结论:住客支付的是负数(-270),而宾馆和店员收入的是正数(250+20=270)由此,收支达到平衡;
分析:本题的思维重点是住客原支付的300元金额在宾馆退钱后马上变为270元了,而之后这270元围绕的只是宾馆与店员各自的分成250+20=270元。最后被问到:“住客三人花的270元,加店员私吞的20元,一共290元,还有10元钱哪里去了?” 此时,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270元是一个总数,为何还要再加店员的20元呢?店员的20元其实已包含在270元里面,用270+20+?去凑300很明显是不合理的,这问题根本就不成立的!作者就是想利用读者的思维记忆去作祟,而大多的读者很容易被题目的300元所误导,在300元的记忆中抽离不出来。以上回答应该满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