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来工无苏州户口子女如就读公立学校小学, 是否较易入学,要交借读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23:11
目前在园区上班, 无苏州户口, 租房居住, 想把7岁小孩转入苏州公立小学就读二年级. 问是否容易入学, 要交借读费吗,须交多少?

苏州市物价局

  苏财综字〔2008〕67号
  苏价费字〔2008〕227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

  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财综〔2008〕96号、苏价费〔2008〕3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国家和省共取消、停征1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部、省通知精神,不得将已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改换名称继续收取,凡与这次取消、停征收费项目类似的,同时予以取消。

  二、此次取消、停征收费项目内容多、分类细、涉及面广,各区财政、物价部门要结合这次收费清理工作,加强本地区的收费管理,及时注销、变更《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票据的回收、缴销工作。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贯彻工作,并落实好本部门的收费公示制度。各区财政、物价部门应督促收费单位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严禁将已明令取消的收费、越权设立的收费、超标准的收费等列入公示栏。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物价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
  财综〔2008〕78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