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秀才,举人,进士一次录取几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46:17
我知道每次录取的名额不一样,大概是多少。

在科举考试中竞争最激烈的是乡试,因此实行乡试中举分省定额制,洪武三年(1370年)规定乡试中举名额为:直隶(今南京)100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等省各40人,广东、广西各25人,总计470人。明宗景泰七年(1456年),各省录取举人的定额为:北直隶(今北京)、南直隶(今南京)各135,江西95,浙江、福建各90,湖广、广东各85,河南80,山东75,四川70,陕西、山西65,广西55,云南30。此后一直到明末,各省举额沿用此数,只有云南逐步递增从40、45增至50名。后来贵州举额从云南分出来,云南45,贵州增至30。明代分省定额的依据是各省总人口数与上年的考生数(按1/30来确定举额),力求地区之间名额分配公平,避免引发民族矛盾与社会骚乱。

清朝沿袭明朝的乡试分省配额制的同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进一步完善了录取制度。较明代更为具体,在确定各省举额时综合考虑该省的人口总数、考生总数、贡赋情况、教育发达程度以及边疆少数民族等多种因素。如乾隆九年(1744年)规定:“直隶、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广为大省,准其每举人一名,录送科举八十名;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为中省,每举人一名,录送科举六十名,广西、云南、贵州为小省,每举一人,录送科举五十名。”经过综合考虑与计算,乾隆年间各省乡试举额分配情况如下:
清朝前期乡试分省定额录取情况表

省份 直隶 江南 浙江 江西 湖广 福建 山东 河南 山西 广东 陕甘 四川 广西 云南 贵州
举人名额 102 114 94 94 93 85 69 71 60 72 61 60 45 54 40
科试人数 8160 9152 7520 7520 7440 6800 4140 4240 3600 4320 3660 3660 2250 2700 2000
文化发达地区录取率明显低于相对落后地区,这样规定举额和录取比例,旨在保持录取的区域公平。

这个,太难了。我反正算不出来。
光是进士就可能一次有好几百人。举人到进士,淘汰率奇高,只怕高于90%。而秀才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