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吵架我能选跟谁吧,14,还有点别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43:16
我现在初二了。马上就初三了、、。我倒不是很关心这会不会对我有影响。没有他我学的会更好。不过。我想知道一下,如果。记得,是"如果"他们离婚了。我可不可以选跟谁?
还有,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如果跟她走的话,我们必须租房。
回答的请不用怜悯我、因为磨难不是人人都有的。尤其是这种经历,会最终铸就坚强!我会好好学习的,这丝毫影响不了我!
其实。。我倒是不认为这回影响我学业。。不够还是谢谢1L

第一个问题:"如果"他们离婚了。我可不可以选跟谁?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还有以下具体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法》对于孩子的归属问题,原则是看孩子选择和谁一同生活。孩子的选择第一。其次要看其是否更加能够提供良好的供孩子学习、生活、成长提供良好的经济、精神帮助。

  第二个问题: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原则上说父母离婚时财产是均分的,只有一些特定的情形财产归一方所有,如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